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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1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改革车购税征管方式,让纳税人少跑一趟腿、少等一分钟、少花一分钱——
信息化办税实现三方共赢
本报记者 崔文苑

山东淄博的张月花最近去4S店提车缴纳购置税时,从申报、签字确认、刷卡缴税全程只花了4分钟。“办得这么快,还不需额外费用,真是太好了!”张月花说。这得益于山东省淄博市国税局推出的“车购税委托缴纳管理系统”。像车购税申报、缴税、票证打印等关键环节业务,纳税人在4S店就能“一站式”办结。

今年3月,淄博国税启动了“车购税委托缴纳管理系统”研发工作,并于10月在3家汽车4S店进行试点。“我们从纳税人最期盼的事情做起,通过管理和服务创新,使纳税人少跑一趟腿、少等一分钟、少花一分钱。”山东省淄博市国税局局长王胜斌告诉记者。

目前“车购税委托缴纳管理系统”已成功为275户纳税人办理了受托缴纳车购税业务,入库税款498.76万元。以淄博市2012年汽车销量测算,每年可为纳税人节省280万元以上的交通费用,办税服务厅每年减少人员接待量19万人次以上,工作量减少九成以上。同时完善了机动车销售“一站式”服务链条,丰富了销售企业的服务内容,实现了纳税人、税务机关及企业的三方共赢。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计,2013年我国汽车销量将达2000万辆,而我国的汽车经销商早在2012年就已经超过2万家。“实施委托缴纳后,税务机关的管理对象从面向千家万户且只发生一次申报的分散对象,转变为固定经营的经销商,全国车购税管理对象从原先的2000万户纳税人变成目前的2万家经销商,税务机关可以集中有限的资源对固定经营的经销商从源头加强管理。”王胜斌介绍,另一方面,纳税人只要购车就会被有效地纳入到管理范围,改变了过去购车后自行到税务机关缴税的情况,税务机关管理的主动性、有效性大大增强。

“车辆购置税收入的逐年大幅增长,与近年来我国消费结构升级、汽车销量持续攀升并跃居世界第一产销大国的发展状况是相适应的。车辆行业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已达13%左右,进一步做好车辆行业的税收管理,意义重大。”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解学智表示。2005年至201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由558亿元上升至2229亿元,年均增长21.8%,高出同期税收收入增长1.7个百分点,在现行18个税种中,收入规模居第10位。

解学智表示,尽快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并入税收综合征管系统,实现信息化支撑下的征管融合,并且为实现车辆购置税与车辆增值税、消费税、车船税等税种的税源综合监控,打造起一个数据传递快、共享程度高的信息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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