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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1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东西,老毛病
郭辉铭

百度金融中心和华夏基金联合推出的“百发”,在产品宣传页上注有“保本保收益”等字样。但随即,相关负责人表示金融监管要求投资性理财产品不能保本保收益,“百发”亦不例外。证监会也表示,“百发”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下一步将对该业务合规性予以核查。“百发”的波折经历表明,随着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步伐的加快,金融监管正面临着新的考验。

与阿里“余额宝”类似,“百发”也是借着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东风推出的理财产品。目前“余额宝”依然保持火爆态势,而“百发”能否维持8%的高收益率已经成为争论的焦点。目前来看,“百发”自身在产品发行和管理方面存在明显劣势:

一是缺乏稳定的客户群体,渠道价值相对较弱。截至9月底,“余额宝”开户用户超过1600万,投资的增利宝基金规模超过556亿元,成为单只规模最大的基金。“余额宝”之所以能在短期内迅速扩容,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淘宝网用户众多、“支付宝”作为第三方支付工具市场影响力巨大。但是,目前“百付宝”尚未形成个人用户规模,而且在支付领域应用有限。因此,即便“百发”通过促销可在短期内吸引较多客户,但未来能否带来持续、活跃的用户仍是未知数,这使得“百发”的渠道价值相对较弱。

二是缺乏数据积累,资金沉淀规模不可预期。上市以来,“余额宝”收益率保持在4.75%以上水平且相对稳定,究其原因,“余额宝”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准确计算投资资金的沉淀规模,进而利用期限错配等方式提高投资收益率水平。但是,“百发”由于缺乏足够的数据积累,难以估算资金沉淀规模,从而加大了产品的现金管理难度,不利于提升投资收益率水平。

不管是“百发”还是“余额宝”,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特征是这些产品创新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从而呈现出了一些共有的特性。

第一,社会影响巨大。互联网平台用户众多,且拥有极强的媒体关注度和社会号召力,金融产品利用互联网平台宣传的速度更快、范围更广,从而产生庞大的潜在客户群体。而且,发展初期互联网企业倾向于向客户让利迅速扩大市场规模,一经推出就能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

第二,创新过程一波三折。如前所述,“百发”面世不久,证监会就宣布将对该业务合规性予以核查。无独有偶,“余额宝”在成立之初也因包括部分基金支付结算账户没有备案,违反了相关规定,被证监会予以核查。究其原因,一方面,互联网企业刚开始涉足金融领域,并不熟悉金融监管要求;另一方面,机构监管相对滞后于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尚未公布清晰明了、切实可行的指引规则。

第三,未来发展前景光明。互联网金融产品通常都是网上直销,无需借助银行柜台等外部渠道营销,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天然优势。未来,互联网企业还可以充分利用大数据挖掘技术,提升投资收益率,还可根据用户习惯为其提供个性化的资产配置。

允许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参与金融业务,不仅有利于强化互联网金融领域竞争,还有助于推动传统金融行业加速转型升级,但另一方面,产品风险提示不足或误导性宣传可能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潜在风险亦不容忽视。

由于互联网企业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金融机构范畴,同时,未来还可能出现跨市场、交叉性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单一的机构监管很可能出现交叉监管或监管真空。因此,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强化功能监管,对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形成监管合力应尽快提上议程。

在互联网领域,“烧钱”现象并不罕见,但这并不适合于互联网金融产品,必须防止恶性价格竞争。例如,“百发”作为一款货币基金式的理财产品,正常情况下根本无法实现8%的收益率,因此,百度金融公司更像是“赔本赚吆喝”。这也是证监会核查“百发”业务合规性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实,不管是传统的还是创新型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监管部门都应要求其营销宣传严格遵守政策法规,充分揭示风险,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此外,监管部门还需强化纠纷处理机制,尤其是重视金融消费者的投诉意见,重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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