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1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西逐步提高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
在乡下教书不比城里差
本报记者 韩秉志

国庆节长假刚过,27岁的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驿前中学教师李群超,就结束了两年多在校外民房“蜗居”的生活,搬进了刚落成的教师周转房。目前,江西抚州已有1600余名乡村教师像李群超一样住进了周转房。

2011年从云南楚雄师范学院毕业后,李群超来到距广昌县城43公里的驿前中学当了一名特岗教师。但因校内没有教师公寓,他只能从每月1300元的工资中拿出120元租住在学校附近的农民家里,用水、如厕等都不方便,这让他多次打算特岗服务期满就调离。

在抚州,像李群超这样居无定所的教师并不在少数。在中央和江西省的支持下,今年7月19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最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这项政策惠及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87719人,占农村教师总数的33%,激励了农村教师坚守边远地区教书育人,为农村教育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每月300多元钱,对农村教师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不仅能解决生活困难,也坚定了我留守山区的信念。”李群超说。

作为农业大省,为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江西把建立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作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并先后进行了两次调整,提高了特殊津贴标准。

2008年,江西省率先建立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并在余江、玉山两县先行试点。余江县和玉山县是典型的农业县,山区、库区分布较多,农村中小学条件普遍比较艰苦,具有农村教育的典型性。这项制度每年惠及余江、玉山两个试点县的1949名教师,占两县教师总数的32.3%。当年,江西省财政投入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发放全省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极大地调动了农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农村教师交通成本和生活成本的逐步提高,使所享受到的特殊津贴日益捉襟见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面对新情况、新变化,江西省从2011年开始,将专项资金由原来的1亿元增加到了1.5亿元,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105元,最边远地区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80元。

今年,江西省又在原有1.5亿元特殊津贴的基础上新增1.5亿元,用于提高在条件艰苦的山区、库区、湖区等边远地区的教师特殊津贴水平。其中,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提高幅度为100%。“每月比城里教师多了360元,又住上了城里廉价的经济适用房。如今,在乡下教书不比城里差了。”农村教师津贴标准的不断上涨,让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水北镇任教17年的小学教师卢三根感到十分欣慰。

为了确保公平,江西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发放对象名单每学期核定一次,在各校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克扣、侵占、挪用特殊津贴。江西省明确各级人事、教育、财政部门的职责,严格按程序办事,确保发放工作及时准确到位。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