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解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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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1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尽早让“农民工”成为历史
孙世芳

我国有一个特殊的人群——“农民工”,对于城镇居民来说,他们没有城镇户籍,是农民。对于农村居民来说,他们长期工作在城市,是工人。因此,得到了一个介于工人和农民之间的称谓,叫“农民工”。

谈起“农民工”,让人联想到一批又一批涌入城市的打工仔、打工妹,他们用辛勤的双手建高楼、进车间、筑铁路、挖隧道、做保姆、摆菜摊、搞保洁……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默默贡献着力量。颇具影响的美国《时代》周刊,2009年把中国农民工评为年度人物,并高度称赞勤劳坚韧的中国工人在世界经济复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我国经济社会长期形成的二元结构,特别是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滞后,已经严重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附着在户籍上的城乡不同的社会保障及社会福利,成为农民工在城市生活的道道沟坎,上学难、就医难、居住难、落户难。举例而言,几乎每个农民工家庭都要面对的异地高考,为多少家庭带来了难以承受之痛。以至于有的专家说,旧的二元结构没有完全破除,城市中又产生了新的二元结构。特别是在城市长大的二代农民工,如果摘不掉“农民工”的帽子,很难融入社会。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并进一步提出,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体现了深化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并不难,难的是建立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这一政策体系,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使进城农民成为市民,使生活在农村的农民成为职业农民,这是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大趋势。改革不仅仅需要体制机制的创新,更需要更新观念。盼望尽早让“农民工”这一词汇成为历史,没有必要再出现“农民工”、“农民企业家”这样的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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