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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1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自贸区将设专门机构受理知识产权纠纷
商标、专利和版权行政管理执法统一实施
记者李治国

本报上海11月21日电 记者李治国报道:“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上海自由贸易区既体现司法保护,也体现行政保护,同时将建立并探索多元化的知识产权纠纷机制。”在今天举行的第七届中国上海专利周开幕式上,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吕国强表示,未来,上海自贸区还将设立一个统一的司法和行政机构来受理知识产权纠纷,此举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据了解,目前上海自贸区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主要涉及到五个方面内容,其中专利有两方面,版权有三方面。专利包括专利代理机构的申报审查及专利广告的出证,版权主要是境外图书出版登记、复制境外制品合同登记及进口图书在沪印制备案的有关行政事务。跟版权、专利相关的行政审批由自贸区的统一机构来办理,而涉及商标的内容,则直接由工商局处理。

“今后,上海自贸区将建立一个统一平台,即‘三合一’:商标、专利和版权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将统一实施。”吕国强表示,目前,上海自贸区的知识产权工作刚刚起步,上海自贸区设立的专门机构可集中受理发生在自贸区的知识产权案件。“将来也可根据知识产权纠纷的数量、案件的性质来判断,是否会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吕国强告诉记者,目前,更多地鼓励当事人通过仲裁、调解等第三方方式去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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