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提出了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基本思路,并强调在事权划分基础上,中央和地方政府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同时,理顺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收入划分。这从根本上理清了中央与政府之间的职责、事权、支出责任、收入,为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蒋 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