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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3年11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放开“单独两孩”不设统一时间表
夫妻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即可申请
记者吴佳佳

本报北京11月16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国家人口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意义重大。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是,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得太长。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的夫妇,当夫妇俩的户籍所在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就可以按程序申请再生育。如果两人户口不在同一个省份,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

该负责人表示,放开“单独两孩”,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符合人口发展规律,有利于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减缓人口总量在达到峰值后过快下降的势头,显著增强家庭抵御风险能力和养老照料功能,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效应对和积极缓解人口结构性矛盾的长期影响。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将长期存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

(相关报道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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