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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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3年11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多种所有制经济迎机遇
——访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
禹 洋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这一提法表明党中央将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他认为,《决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企业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未来政策空间很大。

《决定》强调,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李锦认为,这揭示了企业改革的方向与重点,无论是对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是极好的发展机遇。李锦说,“在国有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引入民营资本,可以倒逼国企改革,使国企充分利用民企体制灵活、效率高的优势,增强自身实力。对民营资本进行整合,也有利于形成分工明确的产业集群,帮助中小型企业进入新的产业链条,促进民企转型升级。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企和民企的有机结合将使中国企业更具竞争力”。

李锦还表示,形成改革合力需要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良好的制度保证更有利于聚合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正能量,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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