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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1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找准财税体制改革着力点
——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
本报记者 崔文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就此表示,作为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一目标,从多个角度找准着力点。

全会公报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白景明认为,这体现出我们党对财政的作用有了更新的认识。他说,要让各级政府的资金筹措行为规范化,降低税收筹措和政府决策的随意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还要通过改进预算管理制度,真正做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使预算管理制度在减少政府低效行为和错位行为方面发挥作用。

全会公报还提出,“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白景明认为,着力维护市场统一尤为关键,市场的统一程度直接决定了市场能否真正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他举例说,我国前些年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就对确保境内各类企业的公平竞争起到了关键作用,有效释放了内外资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

白景明认为,国家财政具有强烈的再分配职能,收支涉及利益形成和利益调整,直接影响社会公平的实现程度。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从财政来说,要促进社会公平,就是要从社会财富再分配入手,发挥优化财政再分配的功能。当前,应该继续推进资源税、房产税、增值税等各项改革,扩大工薪所得课税费用扣除范围,使纳税人理解税制、遵从税制。

此外,他还表示要在科学划定政府与市场边界基础上,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把更多的资金投向基本医疗、职业教育、环境保护、就业支持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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