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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1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信部发布船舶行业规范条件 建造企业须具自主研发能力
记者黄鑫

本报北京11月13日讯 记者黄鑫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发布《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从生产设施、设备和计量检测、建造技术能力、技术创新和产品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条件》要求,船舶建造企业主要生产技术指标应达到:造船综合能耗每万元增加值不高于0.20吨标准煤,钢材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焊接自动化和半自动化率达到65%以上。

按照《条件》,船舶建造企业应具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年度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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