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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1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基金质押式回购新规发布
记者姚进

本报讯 记者姚进报道:为推动基金类产品质押式回购创新业务,经证监会核准同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日前发布《基金类产品质押式回购登记结算暂行办法》,称具体的相关业务操作指引将于近期公布,同时要求各结算参与机构应严格控制基金回购业务风险,杜绝欠库等违规行为发生。

据悉,《办法》所称的基金类产品质押式回购,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以基金类产品份额作为质押品、实行标准券制度的回购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按照严控风险、循序渐进的原则,确定可纳入质押式回购业务范围的基金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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