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2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来自中国政府网的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我国将通过年检、预警、信息通报公告以及责任追究等途径,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日前,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审计署、安全监管总局、地震局、气象局等部门联合提出意见,拟针对全国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意见指出,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对城乡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每半年要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地方各级政府要将校舍安全纳入当地防灾减灾总体规划,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舍灾害风险进行综合评估,指导学校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
意见要求每年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公告。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发布安全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