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1日讯 记者谢慧报道:郑州商品交易所今日公布《郑州商品交易所粳稻期货合约》及相关业务细则,自粳稻期货合约正式上市之日起施行。
根据合约规定,粳稻期货的交易单位为20吨/手,交割单位为1000吨,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合约月份为1、3、5、7、9、11月,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合约价值适中,有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促进期货功能发挥。按2013年粳稻最低收购价计算,粳稻每吨3000元,一手粳稻合约价值在6万元左右,交易一手合约需要约6000元资金,合约价值与已上市的早籼稻、强麦等农产品期货品种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