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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1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郑新立(时任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决定》提出的混合所有的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是探索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结合的有效形式的重要成果。公有制能不能与市场经济结合,这个问题从改革一开始就成为从理论和实践上回答的尖锐问题。国外不少人对我们的探索表示怀疑,甚至断言市场经济只能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中国要搞市场经济,就只能全面实行私有制。经过20多年的改革,我们基本上确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按照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所有制结构,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一样,都可以与市场经济紧密结合,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形成企业法人财产,既能发挥各自的优势,又能发挥整体功能,这就顺利地实现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从根本上解决了改革以来始终围绕的一个重大问题,使改革的理论更成熟、更完善了。

——摘编自《当代思潮》200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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