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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1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吹响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号角

2003年10月14日,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面总结了20多年来改革开放的经验,特别是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经验,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明确了强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对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吹响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号角。

《决定》的背景

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体制历经计划经济到“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并在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改革进程虽然迂回曲折,但整体上是朝着市场成分不断扩大、计划经济因素不断削弱,最终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方向前进的。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在这20多年当中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取得了重大的进展,特别是非公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10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这样的经济形势既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发展带来的成果,同时又引起了整个社会从社会成员到制度规则乃至文化意识的深刻变革。新兴市场主体的壮大对市场体系、金融体制、投资门槛、国企垄断以及政府职能等一系列体制性障碍提出了新的改革诉求,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方式对整个国家的体制、机制形成了更进一步的改革要求。

2003年,我国的人均GDP达到1090美元,首次突破1000美元大关。根据国际经验,人均GDP从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时期,可能出现两种前途:一种是进入“黄金发展时期”,另一种是矛盾凸显时期。在这个改革的关键阶段,我国整个经济社会呈现出几种特征:

第一,从发展阶段看,整个经济体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正处在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关键时期;从经济体制来看,我国正处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关键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但彻底消除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第二,随着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产业之间以及占有不同资源的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在拉大。

第三,社会需求升级并且越来越多样化。

第四,经济体制改革引发社会利益分化,多元化的利益主体正在形成。

《决定》的起草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的重大任务。在十六届一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为此,中央要求,在深入调研、认真研究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集中党内外智慧,起草一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文件,破解这一历史命题。

《决定》的起草始终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直接领导下进行,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对《决定》的总体思路、基本框架、重点要点等作出指示,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这一重要思想成为起草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

2003年4月18日,起草组在北京成立。《决定》起草工作历时半年,在起草过程中,起草组从《决定》的框架到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都进行了集中讨论和研究并反复磋商,广纳各方面意见。

根据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8月18日,《决定》征求意见稿下发中央党政军机关和地方100多个单位,广泛征求意见。8月26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决定》稿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起草小组还邀请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举行10多场座谈会;20多个部委围绕产权制度、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农村土地制度、社会信用体系等问题,展开历时两个月的专题调研,形成一批极具参考价值的专题报告。至9月4日,起草组共收到各类意见、建议1700多条。

10月11日,十六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从11日到14日,出席全会的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和列席会议的有关同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涉及粮食生产、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科技教育等多个方面。起草组据此对《决定》稿进行了认真修改。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共分十二个部分42条。14日下午3时,《决定》获得全会的一致通过。

《决定》的创新及意义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是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和改革形势下,推动更深层次的改革并谋求可持续发展的又一份纲领性文件,在理论和实践上有许多重大突破和创新:

《决定》以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对公有和非公有制经济作了更新的表述,不仅能够巩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还将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更大的进步和繁荣。

《决定》提出了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决定》关于公有制的新论述,是对20多年来改革经验的总结,是探索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相结合有效形式的成果,也是在继承基础上的重大理论突破。

《决定》提出了大力发展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中央在十六大就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进一步提出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强调要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障碍。这显然是抓住了阻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在《决定》作出前,虽然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达10年,开启改革开放已有25年,但是一些对非公经济的歧视仍然大量存留在现实当中,不仅是一些人的观念认识没有跟上时代发展的潮流,而且许多对非公经济的限制性乃至歧视性政策法规没有得到及时清理,广泛存在于企业融资、市场准入、土地使用等领域,严重遏制了企业的发展积极性,有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

《决定》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改革实践证明,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要求,就是产权清晰。这个问题解决得好,国有企业改革才能取得显著成效。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是完善建立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这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决定》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出发,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的新的实践和新的认知,从全局的角度进一步明确了必须坚持的原则和需要采取的措施。

《决定》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长期以来,囿于意识形态的原因,关于国有资本的运营领域只能进不能退,否则便认为是动摇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但是就市场经济的特征而言,无论是哪一种所有制的资本,合理流动带来的进或者退都是价值规律的体现。

《决定》继十六大报告后再次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改革,并进一步指明了改革的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10年来,虽然垄断行业改革重组取得了一定进展,但长期存在的体制性障碍逐渐暴露。《决定》不仅从垄断行业本身,而且从行政管理体制的角度提出了具体意见,是从全局的角度对垄断行业改革作出部署。

《决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论断,并使之成为指引国家持续发展的重要理念。同时总结过去的经验,针对现实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五个统筹”和“五个坚持”。

《决定》提出,“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是《决定》提出的新的重要思想,它的内涵就是各项工作都要把人的需要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属。“以人为本”的思想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就全社会范围来说,要落实“以人为本”,满足人的需要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就必须要有相应的物质基础,而要达到这个条件,就要大力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以人为本,努力满足人的需要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又是一个不断发展和进步的过程。只有社会财富不断被创造出来,社会文明持续进步,人的需要才能更加充分地得到满足,人的才能才会在更广阔的平台上得到充分展现。

《决定》提出了“五个统筹”的战略思想,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五个统筹当中,首先要“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这是《决定》贯彻十六大提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繁荣农村经济的一项带有根本性的重大措施。

(作者现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名誉会长,曾任国家体改委副主任、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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