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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1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财政部发布通知 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将加强管理
记者崔文苑

本报北京10月31日讯 记者崔文苑报道:为盘活地方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今天下发通知,明确了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相关问题。

《通知》规定,细化支出预算编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将预算细化到“项”级科目和具体项目,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控制度,对于超过当年9月底仍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的,要收回总预算用于其他急需项目。

《通知》要求,建立定期清理机制,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2013年和2014年底,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要在上年的基础上分别压缩15%以上,2015年底,各地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均不得超过9%,目前比重低于9%的应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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