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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0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澳门首次公布 400官员财产
记者周剑

本报讯 记者周剑报道:澳门终审法院日前首次公布了被称作“阳光法”的《财产及利益申报法律制度》,包括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成员、立法会议员、司法官及各局级官员等400人已申报财产。据悉,这是澳门自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施行20余年来首次公开官员财产。

公开数据显示,澳门特区政府主要官员方面,行政长官崔世安总共申报拥有3套房、3个车位等6项不动产,其中一间房屋在内地作居住用途,占业权50%。10名主要官员中审计长何永安房产最多,共7套。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2009年上任之初即提出建设“阳光政府”的口号。今年1月,澳门立法会将第11/2003号法律的名称由《财产申报》改为《财产及利益申报法律制度》并获得全票通过。该法案规定,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要员的部分财产申报资料须在澳门官方网站上公开,方便公众自由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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