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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0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发展

在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要求把民营医疗机构发展作为健康服务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民营医疗机构作为公立医院的补充,在解决百姓看病难问题上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笔者建议,应扶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健康服务领域,通过增加对健康服务业的投入,为城乡居民提供多层次的服务产品,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一是尝试把符合条件、管理规范的民营医院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定点医疗机构。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纳入新农合、城镇医保等定点管理,为其搭建与公立医院同等的发展平台,为民营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铺平道路。

二是应多为民营医院发展提供相应的有利条件。和公立医院等机构相比,民营医疗机构缺乏相应的职称、发展空间和体制保障等配套,引进优秀人才所需的成本更高,卫生主管部门可对民营医院招聘的外来医护人员开设了“绿色通道”,鼓励民营医院吸纳优秀医护人才,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快速成长。

三是对民营医院给予一定财政补助。健康产业的投入巨大,对符合条件、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专科建设、设备购置、人才队伍建设,可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同时,在税收、水电方面给予减免和优惠,减轻民营机构运营压力,有效促进和推动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山东无棣县 初宝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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