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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0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苏 琳

今年,在经济运行错综复杂、就业难度超过往年的情况下,仅半年时间,就业目标就完成了全年计划的80.56%,形势总体稳定,成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的一个亮点。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安国之策,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

我国拥有13亿多人口,是劳动力大国,解决就业问题是党和政府面临的一个重大民生问题。党的十六大召开后,就业成为宏观调控4大指标之一;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将就业列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在“十二五”规划中,就业优先成为重要战略。

2012年初,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为未来就业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成为做好“十二五”时期就业工作的行动纲领,以及政府履行促进就业职责的重要依据。

2012年,通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成功应对了重大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的挑战,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就业发展路子。

“就业更加充分”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对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就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是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通过稳定经济增长和调整经济结构增加就业岗位,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就是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等方方面面的政策,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很大。这个压力主要集中在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等3个方面。

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从宏观层面看,更高质量的就业包括充分的就业机会、公平的就业环境、良好的就业能力、合理的就业结构、和谐的劳动关系。对劳动者个人来说,意味着就业不只是谋生的手段,还能够通过就业获得自身发展,在实现人生理想和个人价值的同时,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推动实现更加稳定和更高质量的就业,一是必须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二是必须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三是必须依法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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