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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0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报明年卫视调控政策 每季度选择一档歌唱类选拔节目进入黄金档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 (记者白瀛)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下发通知,确定了明年上星综合频道调控政策,要求每年播出的新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1个;每季度总局通过评议会择优选择一档歌唱类选拔节目在黄金时段播出。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说,根据通知规定,明年上星综合频道,新闻、经济、文化、科教、生活服务、动画和少儿、纪录片、对农等公益性节目播出时长每周平均不少于30%。其中,平均每天6时至次日1时之间至少播出30分钟的国产纪录片;平均每天8时至21时30分之间至少播出30分钟的国产动画或少儿节目。道德建设类节目需安排在6时至24时之间播出。

通知说,总局将对原创节目在节目备案、进入黄金时段、各类评优评奖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年播出的新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1个,当年不得安排在19时30分至22时之间播出。

通知说,总局将对同质化、扎堆播出的各类节目进行宏观调控:歌唱类选拔节目须报总局批准并严格管理,每季度总局通过评议会择优选择一档节目安排在黄金时段播出,其余不得安排在19时30分至22时30分之间播出。

通知说,总局还将对电视晚会进行调控,原则上重要节假日期间每日不超过3台;对未经批准的电视晚会和节庆演出,不得安排播出和宣传报道。

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明年上星综合频道调控政策制定过程中请观众、专家和业内人士参与了论证,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上星综合频道定位,使电视节目更加丰富多样,满足观众多样化收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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