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10月19日电 记者武自然从天津市环保部门获悉:《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日前发布。方案提出,通过实施清新空气行动,到2017年,使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天津市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全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5%。各区县同步落实空气质量改善目标,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5%。
为实现上述目标,《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制定了10大任务66项措施。
一是加大综合治理,减少污染排放,2016年底前,对石化、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面开展综合治理或关停;二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严格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三是加快企业改造,推动绿色发展,到2017年,50%以上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四是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到2017年,力争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建成区建成基本无燃煤区;五是严格环保准入,优化产业布局,不再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炼焦、有色、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六是发挥市场作用,完善环境政策,对黄标车淘汰、民生领域的煤改气、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等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七是健全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管,严格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进行曝光;八是建立预警体系,实施应急响应,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2013年底前初步建成,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九是明确治理职责,倡导全民参与,加大社会舆论引导,构建“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环保文化氛围,倡导“同呼吸,共行动,从我做起”的理念;十是加强组织领导,实施责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