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4下一版 2013年10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大鹏新区:
公共资源交易让市场说了算
本报记者 杨阳腾

近日,深圳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成立。该中心整合现有资源,创新管理体制,构建开放、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透明、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转变政府职能。

目前,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牵涉部门众多,一直处于较为零散的状态。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赵珺说,他们的做法就是在政府采购中心的基础上,建起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区将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原则,逐步将政府特许经营、行政机关罚没物资拍卖、国有物业租赁、国有资产处置等业务种类纳入公共资源集中交易领域。

大鹏新区党工委书记刘燕告诉记者,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利于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能够改变过去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管理模式,把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并在一起,实现统一交易平台、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信息发布、统一监督管理,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

为克服过去管办不分、容易滋生腐败的弊端,大鹏新区在管办分离原则基础之上设计了“决策”、“管理”、“操作”分离的模式,并建立起整套监管体制。

大鹏新区建立了“一办一中心”体制,“一办”指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协调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协调和指导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落实,是“管理”;“一中心”指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属执行部门,为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等,是“操作”。大鹏新区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自身业务范围,分别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如发展和财政局、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社会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等依法对涉及本行业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业务监管;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单位实施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资金使用经营进行监管

刘燕表示,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立有多重积极意义,既让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更具“话语权”,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又改变了过去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管理模式,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