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 (记者韩洁 高立) 记者16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日前发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强化对财政资金的奖励约束机制,明确将“农民满意程度”等指标作为考核项目成效的重要内容。
据悉,这一试行办法将从2013年10月30日起实行,旨在规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奖励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取得实效。
根据办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考核评价遵循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自我考评与抽查考评相结合,考核结果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办法提出,将根据具体情况开展专家考评和农民满意度调查。专家可以从有关职能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学者中遴选,也可以委托大学、科研院所等机构组织学生利用寒暑假开展农民满意度调查。
考评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量化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分配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参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