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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0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漫谈法国的“生死契约”
□ 胡博峰

关于“以房养老”,在法国的现实生活中,有这样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例子。说的是一位90岁的老人把房子以养老金(le Viager)的形式卖出,并由当地公证处出面买下。但之后,老人又继续活了22年,直至112岁才去世。而公证处的老板在这位老人去世前已经去世。于是,买主的继承人要继续负担这位老人的月供金,直到老人去世。老人去世后,这栋房子才成为买主继承人的财产。

说完这个小故事,我们要谈一谈法国的“以房养老”制度。在法国最为普遍的以房养老方式被称为“终身年金养老制度”,在法文中被称为“le Viager”制度。关于这个单词的中文翻译有很多,一般的译法是“终身年金”,也有人带点黑色幽默翻成“生死契约”。

其实说它是“生死契约”并非夸张,从之前的故事当中可以看出这一契约的端倪。一般来说,将房屋作为养老金用途出售的房屋所有者是已经退休并拥有一间或数间房屋的业主。当然,参与这样买卖的业主一般只拥有一间房产。因为如果他房产很多,把房子直接租出去就可以了,租金收入足以养老,也就不会为自己的养老钱发愁了。而买卖的过程也比较简单,一般是业主以终身年金的方式出售自己的房屋,但不是一次性获得房子售价的全款,而是在获得部分交易的头款后,再以年金的方式从买主那里分期获得月供金,直至业主去世为止。这期间业主可以继续住在原来的房屋里。房屋的总价根据业主年龄不同,一般在市值的五成到九成。换句话说,如果屋主是60岁,那么房屋总价大约是市值的50%,如果是90岁,那么买主需要按照市值的90%进行交易。

买卖双方对交易达成一致后,业主就可以从买方那里先得到一笔钱,这笔钱在法国被称为头款。一般是房屋市价的10%至30%。这个比例是根据业主的年龄来确定的,年龄越大,所付头款的比例就越高。付过头款后,房屋的买主就要向业主支付“月供金”。这笔月供金其实就是屋主的养老钱。一般来说,这笔月供金相比买房者向银行申请相似大小和地理位置的房屋贷款而言,要便宜四成到五成。

因此,有一部分法国人也乐于购买这样以终身年金方式出售的房屋,将此作为长期投资的一种方式。但也有不少人评价法国的这一以房养老制度是看上去很美。目前,法国每年的养老售房交易数目只有3500至7000笔,而提供出售的数目也比买主人数多。究其原因在于,买主担心卖主太长寿,从而导致年金支付期限延长。当然,还有一些买主难以提供长期支付老人“月供”的资金保证。这也不难理解。一个普通法国人,既要承担现在居住房屋的贷款或者房租,同时又要因购买这种“养老售房”承担一个老人的“月供金”,经济压力不言而喻。

就在不久前,据法国媒体报道,法国国家信托局正考虑设立一笔基金,以便用来购买老年人以终身年金方式出售的住房。法新社援引消息人士的话说,“在国家信托局领导下,近几天来对新创的‘中介型’支付终身年金式购房计划展开了研究”。有消息称,法国国家信托局的这笔基金的预算为1亿欧元,将由一些投资机构出资,可能于2014年实际运作。

法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显示,法国有72%的70岁以上老年人是个人主要住宅的房主。当然,这套计划也有刺激法国养老售房市场发展的考虑。法国国家信托局监委会主席亨利·埃马纽利表示:“创设一套工具让一些法国人能够利用其买房储蓄和以支付终身年金方式购买一套住房,我们认为这是一件好事。”但到底好不好,真的是如人饮水,用过了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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