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庞彩霞报道:自10月1日起,广东取消、免征、降低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该省还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2年内降低企业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日前,广东公布了对现行5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的具体举措,以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近年来,广东围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积极减少收费项目、压缩收费总量,着力打造与转型升级相适应的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广东已先后取消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220项,预计为社会减负超过32亿元。
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吴维保表示,此次清理工作主要是取消属于政府提供普遍性公共(公益)服务,以及与已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性质相同或相近的省定项目;对面向弱势群体的收费实行免征,并对收费标准较高、社会反映突出的项目降低至合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