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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0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发展改革委表示将坚持权力责任同步下放,调整监管同步加强原则,继续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探索走出“一放就乱一乱就收”怪圈
本报记者 林火灿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朴民10月14日表示。

李朴民说,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把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作为职能转变的突破口,积极主动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则,大力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减少投资审批事项是重点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6项。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征求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已经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取消和调整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的建议,向国务院上报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并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将于近期发布。经过这次修订目录,共取消、下放和转出涉及企业的投资核准事项40多项。

“取消和下放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意味着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放开或者门槛放宽,有利于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动力和活力,为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李朴民说。

李朴民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取消和调整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在减少投资审批改革中,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最大限度缩小核准范围;科学划分中央和地方职责,以纵向放权为主;坚持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依法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管。

防止出现“翻烧饼”现象

在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也有不少人担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是否会出现“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翻烧饼”的现象。

李朴民告诉记者,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坚持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加快配套改革和法治建设,特别是长效机制的建设,在积极有序推进“放”的同时,加强调控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真正走出“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怪圈。

李朴民透露,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强化规划指导作用和约束机制,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和前期工作质量,加强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建立项目建设中的部门联控机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调控工作。同时,将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审批权下放后的监管和衔接工作,既有力地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又更好地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投资行为。

进一步实现简政放权

记者了解到,作为我国深化行政体制改改革的重要内容,在今后工作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以减少行政审批为突破口,大力推进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

李朴民说,“我们将坚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凡是市场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决定、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坚决取消审批,凡是可以下放给地方的事项坚决下放给地方。”

今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一方面将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严格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范围,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抓紧修订出台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和备案制指导意见,规范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的核准、备案行为,并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另一方面,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于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要求,进一步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进一步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为各类投资者服好务。

李朴民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以更加自觉的态度、更大的决心,在更广范围和更深层次上,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不断创新审批方式。同时,进一步聚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着力“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突出抓好重大问题、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改革,更好地履行宏观调控职能,更好地为地方、部门、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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