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陋习是生活小节,无伤大雅,可事实上小陋习往往会演变成大问题。笔者认为,革除陋习急需建章立制。
第一,教育与宣传并举。要把文明常识教给学生,教育孩子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做一个文明有礼、尊老爱幼、遵纪守法的孩子;要加大宣传力度,地方政府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国民文化素质与修养。
第二,监管与处罚并重。陋习一般是从小养成,家庭、社区的生活环境是产生陋习的土壤。因此,要从源头抓起,利用评选文明单位、文明行业、“五好”、“十好”文明户的契机,引导市民远离陋习。基层农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内监管,对恶意破坏环境、参与赌博等陋习依法从严处理。
第三,建章与立法并轨。要加大立法和建章立制的力度,特别是在关系公共利益,如公共卫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要加快完善立法,要建立正常、规范的公共管理运行机制,变突击措施为长效管理,对有关行业要制订相应规章制度,对行业和职业行为进行制约(如饮食行业的分餐制等)。同时还应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处理标准、量化处罚措施。对涉及人身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社会秩序的陋习,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从根本上破除陋习。
(江苏泗洪县委宣传部 钱 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