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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0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

《流动性办法》共4章67条,4个附件。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流动性办法》的适用范围、流动性风险的定义以及对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的总体要求。

第二章“流动性风险管理”提出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的整体框架和定性要求,对于各项基本要素:

1.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治理结构;

2.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

3.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4.管理信息系统,用单独成节的方式分别进行了规范;从现金流测算分析、风险预警、限额管理、融资管理、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压力测试、应急计划、优质流动性资产管理、并表和重要币种流动性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对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方法提出了具体要求,促进银行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和专业化水平。

第三章“流动性风险监管”规定了流动性覆盖率、存贷比、流动性比例三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提出了多维度的流动性风险监测分析框架及工具,规定了流动性风险监管的方法、手段和程序。《流动性办法》要求监管机构采用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多种监管手段,对照流动性风险的定性和定量监管标准,评估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状况及其流动性风险管理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纠正整改、监管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在发生影响单家机构或市场的流动性事件时,要求监管机构与境内外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合作,适时启动流动性风险监管应急预案。

第四章“附则”明确了《流动性办法》的实施时间以及流动性覆盖率的适用范围和过渡期安排等。

《流动性办法》的4个附件具体说明了流动性风险管理重点环节的技术细节、流动性覆盖率的计算方法、流动性风险监测参考指标以及外资银行流动性风险相关指标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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