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证券化,指将原本不流通的金融资产转换成为可流通资本市场证券的过程。
2005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协调小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正式启动。2005年至2008年底,共11家境内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17单、总计667.83亿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后,试点一度处于停滞状态。
2011年,经国务院同意继续试点,共6家金融机构发行了6单、总计228.5亿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试点8年来,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制度初步建立,产品发行和交易运行稳健,发起机构和投资者范围趋于多元化,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取得积极成效。
今年8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当前,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具有多重意义:一是有利于调整信贷结构,促进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二是有利于商业银行合理配置核心资本,降低商业银行资本消耗,促进实体经济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三是有利于商业银行转变过度依赖规模扩张的经营模式,通过证券化盘活存量信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四是有利于丰富市场投资产品,满足投资者合理配置金融资产需求,加强市场机制作用,实现风险共同识别。
(王信川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