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2日讯 记者陈郁 冯其予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了2013年第三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汇总。对河北安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壮腰健肾丸(广告中标示名称:金古莲)”、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脾肾双补丸”、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抗骨质增生丸(广告中标示名称:丹参抗骨丸)”、云南无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外用无敌膏”、河南省永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静电理疗贴(广告中标示名称:绿霸王透骨贴)”、七台河市康鑫医疗器械厂生产的医疗器械“前列腺贴(广告中标示名称:曲大夫前列腺贴)”、滑县康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骨痹痛消贴(广告中标示名称:苗祖圣方)”、河南凌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腰枕治疗仪(广告中标示名称:曲度腰枕治疗仪)”、河南雅郦化妆保健品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万鹤灵芝茶”、安徽高山药业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寿瑞祥牌全松茶”等10种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进行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