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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0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惠民举措不能太商业
李维焕

四川某县为迎接第一个法定“老年节”,政府决定将向全县年满60岁的老人免费送手机,人数将达4.4万人。不过在领“市场价为200元”的手机时,老人需要在一家通信公司充入一定面额的话费。对此,有网友发帖质疑当地政府,认为此举是在为通信公司做宣传。

重阳节就要到了,地方政府拿出实际行动来为老年人办实事,值得肯定。但笔者以为,“免费送手机”的举措乍一看“很美”,冷静下来却让人觉得其中似乎另有“隐情”。人们都知道,我国的移动通讯行业近年来竞争激烈,几家运营商推出的各类“手机套餐”满天飞,有些甚至连专业人士都难以完全搞懂。现在,一部普通的手机并不值钱,批量购买还能优惠,“免费送手机,今后转话费”已经成为许多运营商“补贴式营销”的重要手段。这就很容易让人将该县“送老人手机”与电信公司的营销联系起来。

电信企业竞争激烈,千方百计展开商业营销无可厚非。但如果政府部门参与进来,就属于典型的越位错位,有过度干预市场、用公权力为商家谋私利之嫌了。即便当地政府确实出于好心,并无任何推销行为,但假如有老年人是因为政府部门“推荐”才选择了服务,今后对服务不满意或遭受了损失,是否会对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带来不良影响呢?因此,政府部门今后在推出类似惠民举措时,既要大力创新,也不能忘记自身定位,特别是不能与商业利益捆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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