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4下一版 2013年10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习近平就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出重要指示
李克强就推进这项工作作出批示 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召开

新华社杭州10月9日电 2003年以来,浙江在全省农村开展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取得明显成效。最近,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此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认真总结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并加以推广。各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协调,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根据习近平的指示精神,中央有关部门及时总结浙江经验,并组织召开现场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会议专门作出批示强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承载了亿万农民的新期待。各地区、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突出农村特色,弘扬传统文化,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10月9日,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上就学习贯彻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作出部署。他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

本报杭州10月9日电 记者黄平、实习生陈逸宁报道: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今天在浙江杭州召开,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批示精神,总结推广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汪洋指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一要求与尊重差异相结合;坚持规划先行、完善机制,集中整治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协调,改善环境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中,要保护利用好农村土地,严控大拆大建;保护好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保持乡村特色;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能增加农民负担。汪洋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健全资金投入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逐步纳入公共财政覆盖范围。要拓宽社会参与途径,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努力形成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强大合力。

自2003年浙江省委作出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重大决策以来,浙江十年如一日,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目前已完成2.6万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整治率达到89%,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3%,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62.5%,解决农民安全饮用水人数超过1860万人;实现公路、自来水网、公共服务网络、垃圾处理系统、购物超市和互联网全覆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从5431元增至14552元,城乡差距明显缩小。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