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首次提出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在任校长全员培训制度;建立培训学分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培训学分银行,推动校长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课程衔接、学分互认。
《意见》针对当前校长培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校长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并从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机制、队伍建设、监管评估、经费投入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意见》还要求各地,积极探索校长自主选学机制、改革课程资源开发机制、实行培训项目招投标机制,激发校长培训工作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