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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0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从“枫桥经验”到创新社会管理
□ 本报记者 许跃芝 李万祥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是上世纪60年代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首创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法,它的精髓是“走群众路线”。50年来,“枫桥经验”不断丰富和发展,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在浙江杭州市下城区王马社区横燕子弄3栋楼下,两位车主因车位发生争执,社区“和事佬”吕金根听见后迅速来到现场,经过了解情况、劝说,终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像这样的调解,在杭州大小社区里每天都在发生。

为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杭州首创“和事佬”协会自治组织,以“身边人掺和身边事,草根力量化解民间矛盾”的方式,实现居民自治。目前,杭州社区(村)“和事佬”协会覆盖率100%,2万多名“和事佬”活跃在大街小巷,每年化解基层矛盾6万起以上。

百姓的矛盾纠纷、居民的生活诉求、邻里的大小事情,多由“和事佬”收集、协调和解决,“矛盾纠纷不出楼道”在杭州大多数社区成为现实。如今,“和事佬”协会还向专业部门延伸,成立杭州医疗、事故、物业等专业纠纷调委会,实现调解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在遍布杭州全市的“和事佬”们努力下,很多邻里纠纷、家庭矛盾都被化解在萌芽状态。到2012年底,仅杭州市备案管理的基层社会组织就已达8963家,成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的一支重要力量。

创新管理离不开群众的参与,他们既是受益者又是行动者。这与“枫桥经验”一脉相承。在浙江各地,富有地方特点的社会矛盾化解平台纷纷建立,各类志愿者将纠纷调解、普法宣传、居民联络工作拓展到基层。据浙江省司法厅的统计数据显示,浙江全省目前已在医疗、交通等领域或行业建立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800余个,调处矛盾纠纷占全省矛盾纠纷调解总数的三分之一。

创新管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希望也在基层。群众工作贵在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和管理机制。“搞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大大小小的工程,所以,涉及钱的管理就成了麻烦事。群众不知情,就容易对干部的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干部干着活也很窝心,容易影响积极性。”诸暨市枫桥镇新择湖村党支部书记杨栎夫对记者说。为了扭转这样的局面,新择湖村召开多轮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会会议,广泛听取村民意见,最终形成了《新择湖村财务管理办法》。

实施决策惠及人民,不与民争利。江西南昌市在重大项目征收中,把握不与民争利、用群众工作法做动迁工作等原则,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就高不就低,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党员干部走访基层单位和群众,将政府的管理和服务与群众的利益无缝对接,收集有关地铁工程拆迁、老城区棚户区改造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变“向上看”为“向下看”,变“事后调解”为“事前预防”。

在新的历史时期,“枫桥经验”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必能为“平安中国”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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