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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0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食药监管总局——
拟强化规范保健食品说明书
梁 兰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日前就《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保健食品说明书应按顺序书写产品名称、主要原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等,保健食品标签至少应标注保健食品标志、产品名称、批准文号、保质期等。保健食品说明书和标签中不得标注明示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及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者欺骗性的文字或者图形等。 (梁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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