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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0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流动人口子女公平享有国民基础教育
张蔚蓝

伴随着流动人口向城市的大量转移,我国流动人口子女的数量逐年增加,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如何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教育,成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面临的一个新问题。农民工子女教育缺失问题的本质是当前教育不公平的集中体现。关注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尊重他们的受教育权利,保证他们“有学上”,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础,力争让他们“有好学上”,则是实现教育公平的目标之一。

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日前发布的社会建设研究重点项目报告《中国社会管理创新报告——社会改革与城市创新》指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表现在求学成本过高和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面临的一系列学习、心理等压力。

目前,各地已经把农民工子女就学纳入公办学校职责范畴,但由于我国义务教育实行的是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义务教育的人头经费按户籍划拨,绝大部分城市财政体制没有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教育经费纳入义务教育支出,这就使得流动人口子女在公办学校上学要承担一定的借读费,导致其求学成本增加。

与求学成本相比,更加难以克服的是流动人口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面临的一系列学习、心理等问题。流动人口子女在学校往往容易被忽视,产生不平等心理。如果回到外来务工子弟学校上学,又面临着外来务工子弟学校办学不规范、教师专业化水平低、办学条件差等问题,这无疑使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陷入“两难”的境地。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首先要明确流入地政府的责任,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框架之中。其中,重要的是,要适当降低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研究探索具有“接纳性”的教育教学方法,让流动人口子女能公平享有高质量的国民基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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