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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0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观点·声音

多些理性多份欢愉

祝 伟

同往年一样,国庆黄金周期间各大景区人气旺盛,道路交通也出现一定程度的拥堵。如何让假期真正多一些理性和欢愉?对公共管理部门来说,需要科学的评估和设计;对老百姓来说,也需要理性的安排。

面对景区价格优惠、高速路免费通行这些惠民举措,人们应当理性消费,科学规划出行。能够选择其他交通方式的,尽量避开高速路的高客流量;能够近郊旅游的,尽量避开节日热门的旅游线路。只有秉持理性消费的观念,才能提高假日消费的品质。此外,有关管理部门及时提供道路交通信息、景区信息,也能起到引导作用。

黄金周对制度设计、服务措施乃至公民素质,都是一次集中考验,检视出存在的问题,也势必换来思考和改进。

应急式查处远远不够

温济聪

据央视等多家媒体报道,云南香格里拉景区出现强制消费,而游客到迪庆州旅游局投诉时,执法人员非但不主持公道,还威胁和辱骂游客。事件曝光后,迪庆州迅速成立工作组,涉事旅行社被罚款,停业整顿1个月,涉事导游被吊销导游证,辱骂游客的执法人员被调离。

如果说导游强制游客消费是一种“恶”,当地旅游执法人员飞扬跋扈的行为表现则属于一种更大的“恶”。事件发生后,云南方面的反应确实很快,只是这样应急式的查处显然远远不够。

表面上看,这一事件可能只是个别旅行社、导游、执法人员的行为出格、出言不慎,而实质上在于当地旅游市场监管的混乱和纵容。云南方面不能仅以罚款、调离了事,而应深入调查猫腻于事件背后的“既得利益者”,彻底打破地方性旅游利益的不良机制,立足常态管理,约束公权力,提高公信力。此外,也要进行广泛的社会监督。

文明旅游当内外兼修

万 政

旅游不文明的“重病”该治一治了。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旅游法》无疑是一剂“良药”。但是,就像刑法可以预防犯罪、惩罚犯罪却不可能杜绝犯罪一样,单靠《旅游法》也不可能完全根治旅游当中的恶习。根治旅游不文明的“重病”,还需内力与外力共同发挥作用。

所谓外力的作用是严格外部约束,用法律与道德的力量时刻绷紧旅游者心中文明这根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明确对于旅游不文明行为的监管主体,细化针对不文眀行为的惩罚措施,増强对于不文明行为的执法能力,形成从监督到执法的完整法律链条;另一方面,需要増强文明出游价值观的宣传,力求使每个旅游者都成为不文明行为的监督者,让道德观具化为外部力量,营造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

所谓内力的作用是増强自我修养,让文明旅游成为一种习惯。古语云“知耻后能进”。只有树立起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使每位旅游者都成为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才能真正实现文明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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