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宏观资讯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9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40城市172个网点10月起开展空气监测
记者鲍晓倩

本报北京9月29日讯 记者鲍晓倩从环境保护部获悉:我国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40个城市共172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已建成或改造完毕,投入监测试运行并发布相关信息。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包头、鄂尔多斯、葫芦岛、泉州、烟台、潍坊、济宁、日照、威海、株洲、湘潭、大同、临汾、宝鸡、延安等40个城市共172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目前已建成或改造完毕,将从2013年10月1日起,开展监测并在本地相关网站或媒体,以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发布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和细颗粒物等6项基本项目的实时监测数据和AQI指数等信息。这标志着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这40个城市172个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可不参加今年空气质量评价。至此,我国共114个城市668个点位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

按照国务院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要求,2013年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将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目前,山西、山东、陕西、浙江等省已提前完成任务。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