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法制办公室日前发布的《南宁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称,如果乘客拒绝给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让座,司机可以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该意见稿引起社会广泛讨论。
【微评】 公交让座,是一个人素质的重要体现。从初衷来看,“不让座就拒绝服务”,是对不让座行为的惩罚,以此来倒逼人遵守公共道德。但是,这个规定未必能取得实效,更难以医治根本。让座本是一种道德行为,且乘客购买了车票,就该享有乘车的权利。若司机不开车,必然会影响其他乘客的正常出行;若强行把不让座者赶下车,或许会发生冲突。在倡导让座的事情上,奖励和引导才是上策。从这个意义上讲,有关方面应该加大对主动让座等文明行为的宣传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