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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3年9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央出台新规严控会议费支出
所有中央和国家机关明年起执行
崔文苑

本报北京9月23日讯 记者崔文苑报道: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今日联合对外发布修订后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新办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和改进会风。

与之前的会议费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在适用对象上实现了全覆盖,适用于所有中央和国家机关,即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会议的分类、审批和会议费管理等,都适用新办法。中央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参照新办法执行。

新办法规定,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其中,一类会议会期和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三、四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不得超过1天;二类会议人员不得超过300人,三类会议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四类会议一般不得超过50人。

新办法规定,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等方面。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一类会议每人每天660元,二类会议550元,三、四类会议450元。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相关报道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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