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金融观察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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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9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形成监管与自律并重的保护工作体系

综观《指引》的内容及当今国际社会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立法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可以看到:一是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特色内容得到明晰,突出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信息安全权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中容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权利问题;二是突出“预防为先”的保护监管理念,并在全球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和立法实践中具有领先性,有助于推动金融机构自我约束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三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律体系建设成为监管关注的重点内容,这在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国际立法和监管方面都具有领先性;四是投诉管理的优化与外部督导兼顾,强调了投诉管理的统一化、规范化、系统化问题,还明确要求醒目公示投诉方式和流程,做好投诉登记和告知事宜;五是构筑基本的监管保障机制,势必对金融机构产生强制性约束力;六是外部教育与内部教育并重,有助于提升银行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水平。——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李金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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