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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9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道路交通伤害需引起重视
本报记者 吴佳佳

“我国每年发生21万起道路交通事故,6万余人死亡……,道路交通伤害已成为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中国疾控中心日前公布的调研报告显示。

我国道路交通伤害一直呈上升趋势。60年间道路交通伤害受伤人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增长了90倍和115倍。中华预防医学会伤害预防控制学术委员会主委王声湧教授介绍,2007年至2011年间,我国总计35万余人死于道路交通伤害。四分之三的致死性道路交通伤害发生在公路,其中主要发生在二三级公路,高速公路车祸死亡人数2010年比1995年增长10倍。

世界也正面临一个全球性道路安全危机。据世界卫生组织预测,到2020年,道路交通伤害将成为导致全球疾病负担的第三位原因。全球道路安全合作伙伴中国项目主任丁保国表示,车祸比诸如心脑血管等所有的慢性疾病对劳动人口的威胁都大,但道路交通伤害却很少受到高度关注。

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法占用车道、安全监管存在漏洞等,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曾于1999年创办我国第一家伤害研究机构的李丽萍教授指出,由于速度不当造成的交通事故,约占死亡交通事故的三分之一。相关研究表明,平均车速每小时增加1公里,交通事故伤害几率就增加3%。此外,很多城市功能区设计不合理,一些环线、立交桥进出口标识不明确等问题也是影响交通安全的“隐形杀手”。

“必须加快速度立法来约束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专家指出,在国外,各国的交通法规均有对超速,特别是造成严重后果的超速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的规定。而我国目前还存在对交通文明的宣传和教育不到位、交通管理的智能化水平不高、对违章行为的管理和查处力度不够等问题。例如,行人闯红灯等按法律规定可以处以50元以下罚款等,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法不责众”,只是轻描淡写批评教育就了事,使相关规定形同虚设。

“大多数道路交通事故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只要从自我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就可以让交通事故发生率大幅降低。”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宜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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