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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9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带病”电梯何时下岗?
本报记者 沈则瑾

编辑提示 我国是世界上电梯拥有量最大的国家,目前在用电梯达245万台,其中约14万台运行时间超过15年。随着电梯数量的激增、设备的逐渐老化,电梯安全形势日益严峻。采取积极措施,彻底解决老旧电梯带来的烦忧,已经成为广大居民共同的心声。

现状: 老旧电梯不退岗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城市老旧电梯安全保障”研讨会上了解到,超过10年的电梯通常会进入事故多发期。运行5年至10年后,电梯及其部件会不同程度出现门锁和安全部件锈蚀,安全开关不再可靠,以及电线、电缆老化等问题。

现实中,人们对老旧电梯存在许多认识误区,用户不愿花钱改造,更不愿因改造而停梯,宁愿选择简单修理,维持电梯基本运行,其结果是造成电梯带病运行事故频发。

据江苏省特种设备管理协会副理事长周国庆介绍,目前江苏省26万台在用电梯中,已用15年以上的近2万台,已用10年以上的近4万台。今年4月,南京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启用,全市4.3万台电梯已有3万台被纳入应急救援系统。最近半个月,该中心接到求助电话平均每天15起,最密集的一天多达34起。

老旧电梯一般存在着配置不合理、超负荷运行等问题,由于存在维修改造资金不足等困难,带病运行很普遍。此外,一些早期产品技术落后、产品质量和可靠性较差、维修配件采购困难,也给维保带来困难。

实践:

多部门须协调合作

近年来,针对老旧电梯问题,江苏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打出一套“组合拳”,在加强电梯安全宣传力度的同时,各部门协调合作,共同解决老旧电梯的安全问题。

这套“组合拳”包括:开展电梯立法或制定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电梯监管法规体系,明确电梯安全各责任主体,细化监管措施,不断提高电梯安全水平;开展老旧电梯安全检测评价活动,为老旧电梯维修、更新、改造提供技术支撑,为地方政府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开展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星级评定活动,加强对维保工作质量的监督,上不了星级的维保企业自动退出;积极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建立电梯安全约束机制和事故赔偿社会救助机制;开展电梯使用管理责任主体确认工作,促进相关各方落实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此外,江苏还探索建立电梯困人应急救援网格化平台,组织研发网格化管理平台系统,探索建立与公安110、消防119、地方政府12345热线联动救援机制,建立电梯快速救援网络,确保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及时有效。

解决:

改造难点在资金

江苏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副院长梁国安介绍说,从目前南京市完成的2008台电梯检测评价结果看,53%的电梯需要维修,10%的电梯需要改造或更新。

记者采访发现,对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除了认识不足外,还存在老旧电梯产权属业主共有,大修基金不足或提取流程繁琐;业主担心电梯更新改造周期长,影响出行;大多数地区缺少权威且中立的第三方机构为电梯的更新改造提供咨询、勘测、诊断及施工方案评估的专业服务;电梯更新改造与普通大修相比费用明显较高,目前还缺少银企合作途径解决资金难题等问题。

对于资金问题,江苏省的办法是政府出大头,南京和苏州两地市、区两级政府出资所需资金的90%,个人出10%。但即便如此,仍有不愿出资的个人。对此,有人提出,更新改造后的电梯使用刷卡乘坐制度,就可倒逼不愿交钱的个人承担本该承担的部分。

今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出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并作出明确规定。特种设备安全法同时提出,公众要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相信该法的出台实施,将可对解决包括电梯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问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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