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薛海燕报道:自2011年5月获批首个国家级区域合作示范区以来,江苏连云港市立足港口城市、陆桥城市、开放城市特色,不断强化对中西部地区的服务和支撑,努力探索一条以示范区建设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新路子。“连云港将切换视角,进一步突出连云港的龙头地位,加速面向中西部的区域合作与资源整合,在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中发挥独特的优势与作用。”连云港市委书记李强如是说。
港口是连云港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战略资源。近年来,连云港加快建设以港区为主体,北翼赣榆港区,南翼徐圩、灌河港区的“一体两翼”港口群。目前,港区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完工,赣榆、灌河港区实现正常运营,徐圩港区年内开港,组合大港格局基本形成。今年上半年,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1亿吨,其中60%来自中西部地区。
为加强与中西部的合作,连云港还新辟经霍尔果斯出境的陆桥第二通道,开行至郑州、西安、阿拉山口等地的“五定班列”,与中西部15个省区实现“一次报关报检、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做到“港口腹地延伸到哪里,口岸功能就覆盖到哪里”,使连云港成为大陆桥沿线地区最经济便捷的出海大通道。为完善港口保税功能,连云港推进综合保税区申建,加快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合作共建霍尔果斯物流场站,促进了中西部物流业的蓬勃发展。
产业是推进示范区建设和区域共同发展的基础。连云港一方面抓自身产业发展,练好“内功”,另一方面抓产业合作共建,实现“双赢”。目前,连云港正加快培育临港大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3大主导产业,重点发展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业“三新一高”4大产业和新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海洋3大产业,努力构建“4+3”新兴产业格局。在此基础上,连云港在示范区规划占地56平方公里的产业合作区,依托港口优势,重点引进中西部企业,建设进口资源加工基地、出口产品生产基地和重化工配套产业基地,打造东中西产业合作集聚区。
连云港始终坚持“连云港是中西部的连云港”的观点,出台了《示范区合作共建暂行办法》,建立示范区共建共享、产业转移和区域排污权调剂交易等制度,调动了中西部地区参与示范区建设的积极性。连云港鼓励陆桥沿线地区以参股、控股等形式,参与港口、码头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共同开发、共同受益的新模式;支持中西部地区采取“飞地”合作模式,在示范区内自主建设“区中区”、“园中园”。目前,示范区已与山西、陕西等省合作共建晋商工业园、中西部总部经济区等项目,吸引260多家中西部企业在连云港设立了商务办事机构。
连云港还创新利益共享机制,对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的收益,以及共建园区合作共建期间引进项目的收益,由合作各方分享;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分成,保证转出地利益不受损;对总投资5亿美元或30亿元人民币以上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自主确定利益分成比例,真正实现与中西部地区的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