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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9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遏制传谣 普法先行
马立群

网络谣言泛滥,严重污染了公共信息环境,扰乱了社会秩序,引起了广大受众的公愤。

依法治谣任重道远。尽管谣言在我国现行法律上尚未明确定义,但对散布谣言的行为有着明确规范。要让网民知晓传播谣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从而自觉抵制“猎奇”谣言的干扰,应从加大普法力度入手。

现实生活中,一些法治观念淡薄的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他们热衷于打听“小道消息”,不仅自己相信谣言,而且为了博取“眼球”,还把道听途说或是子虚乌有的事情添枝加叶,在网上四处散布,对谣言的传播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殊不知如此行为,情节轻微的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要受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触犯了刑律,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行政责任方面,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刑事责任上,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规定,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应当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这就意味着,如果散布的信息造成人身威胁的,可以构成刑法第291条规定的编造传播恐怖信息罪。对照刑法第221条,如果散布的信息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可以认定为损害商业信誉罪。如果散布的信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也构成了犯罪。

普法的目的就是告诉大家,造谣传谣者要负法律责任。言论自由不是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自由,也不是制造谣言的自由,更不是散布不法信息的自由。任何突破道德底线、法律底线的自由都是危险的。互联网是公共资源,网民在网上自由发表言论的前提,就是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防范网络谣言首先需要每位网友的“自我净化”,通过学习法律,远离造谣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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