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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9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享有投资主体同等待遇
西安鼓励民资投入6大领域
记者雷婷

本报讯 记者雷婷报道:近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根据《意见》,西安市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交通、水利、市政、教育、医疗卫生等6大领域,从公路、轨道交通到城市供气、供热,从出资办学兴办医院到托老服务等方面。

根据《意见》,西安市确定了“非禁即入”“公平待遇”“降低行业准入门槛”三项原则,对民间投资给予政策、行业和领域的放开,给予公平待遇。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和限制的行业,均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各类投资优惠扶持政策都将公开透明,对所有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对民间投资设置附加条件,凡国有资本和外资享有的优惠政策,民间资本同样享有和适用。

在金融领域,西安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精神,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改制和增资扩股;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尝试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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