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绝大多数农民都是农会会员。台湾农会分为供销、信用、推广和保险四大部门。
农会的经费,除会费收入外,还来源于农会募集的事业资金、农业推广经费收入、农业金融机构年度所获纯利的提取收益和政府预算编列的农会农业推广事业补助费。
信用部是农会的主要盈利部门,也是台湾农业金融制度中一项重要设计,在台湾农村金融、政策性贷款以及农会财务支持上,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农会的信用部以本农会成员为服务对象,通过农会的农事小组活动,能够比较清楚地了解农户情况,可以随着农户的需求而灵活放款收款。台湾农会法规定信用部的盈利要不低于62%用于推广事业,这不仅为农村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也为农会的业务推广、服务农民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在信用部门的支持下,台湾的推广部门又能够兴办农村的各项公共事务,加强对会员的农事指导,开展一系列真对会员的公共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会员对农会的信任和依赖,为其他各项服务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廉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