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和提高城镇化质量,是推进我国城镇化发展的主要任务。城镇化过程中的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公共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等都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而地方政府财力很难满足如此巨大的资金需求。因此,研究我国城镇化进程的金融支持问题,为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充足、稳定的资金保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由于基础设施具有规模大、投资期限长、单位时间获利较低、公益性强等固有特征,除政府外的其他市场经济主体一般不愿或无力进入基础设施投资领域,致使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狭窄。目前,我国城镇化发展中主要的融资方式和资金来源,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的融资模式难以满足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巨额投入。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意味着让进城农民市民化,享受城市市民所应享受的福利和社会保障。由于我国农村居民较多,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大量农民进城需要巨额的财政支出保障。在此背景下,尽管多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但同时满足城镇化中的农民进城后的市民化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共支出需求则有较大压力。
其次,完全依赖于商业银行为主的商业性信贷资金也难以解决城镇化发展中的巨额资金需求。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过去有的做法是从银行融资,通过设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土地或其他固定资产为抵押向银行借款。通过这种融资方式,地方政府获得了大量资金,基础设施也是日新月异。但这种融资方式的缺点很明显:一是将风险都集中在银行,银行作为放款方,成为风险的最大承担者,一旦地方政府财务恶化,将会造成严重的金融风险;二是不够透明,由于融资平台以各种形式出现,因此很难统计具体数据;三是过于依赖土地财政,目前绝大多数融资平台都是以土地为抵押品。以上三点导致的结果往往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过度投资,使城镇化的效率大打折扣。
(二)
纵观世界各国的经验,由于金融和经济体制、城市分布等具体因素的影响,各国的城镇化融资体系也不尽相同,但有几个基本的特征是共性的:第一,政府财政性资金支持的比例逐渐缩小,主要集中于重大的、非盈利的领域,或主要是为了起到引导性作用。第二,金融机构参与市政建设融资的比重普遍存在并具有重要地位,在此过程中的信贷模式,既保持了商业金融的基本原则,也具有某种政策性金融特征。第三,包括市政债券在内的市场化融资手段的重要性不断提高。随着我国城镇化战略的加速推进,城镇化融资的难度也不断加大。这就需要在完善原有以财政资金和信贷为主的融资手段基础上,借鉴国际经验,积极探索多元化的金融支持手段,创新金融工具,充分发挥金融业的资金融通功能和优势。
其一,充分发挥中长期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由于城市建设项目普遍具有超前性、社会性、公益性,并且投入量大、沉淀成本高、需求弹性小等特点,这种特征与储蓄类商业银行追求短期盈利性的特点并不符合。城市建设的融资周期往往在10年以上,与储蓄类商业银行以吸收居民储蓄和企业存款为主的资金来源期限也不匹配。在我国目前金融体制下,短期内资本市场还无法解决城市建设所需要的集中大额资金,国家开发银行等中长期债券类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融资仍将是城市建设巨额资金需求的主要来源。因此,应继续深化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解决中长期债权银行的债信、监管问题,以更加有效地支持形成我国城镇化进程。同时,在城市建设领域也应考虑逐步引入其他长期性资金来源。
其二,规范市政债券发行与管理体制。从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无论是市场主导的金融体系,还是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以发行市政债券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都是重要的市场化融资手段。世界银行在分析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融资问题后得出的结论是,随着政府行政管理能力和国内资本市场日益成熟,基础设施投融资呈现出由项目融资向专业性金融机构融资、再向资本市场融资的发展趋势。所以,长期来看,推行市政债券也是支持城镇化发展所必需的金融基础要素,并对促使地方政府行为理性化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市政债券的推行要从深层次的制度安排进行变革,包括为市政债券的发行提供法律基础,建立政府负债指标体系、地方政府信用评级、信息披露制度等。
其三,推进资产证券化。由于很多经营性的城建基础设施具有稳定的现金流特征,成为优良的可证券化资产,在我国资本市场还较为不发达的情况下,通过资产证券化解决城市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发展潜力较大。将基础设施资产进行证券化,可以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改善银行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分散金融风险。目前来看,资产证券化在我国还只是起步阶段,首先应培育和扩大投资主体,积极宣传和解释证券化产品的内涵与投资理念等,促进资产证券化市场稳步、健康发展。
总之,城镇化为我国经济的未来持续发展提供了巨大红利,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说,既要把握机遇,又要审时度势、谨慎推进,以系统性的产品创新、流程创新、制度创新来适应城镇化带来的各种新问题,在确保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促进解决城镇化“资金从哪儿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