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资本市场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9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募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指引公布
本报记者 钱箐旎 何 川

9月4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指引》,明确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短期理财债券基金除外)可以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货币市场基金、短期理财债券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众禄基金研究中心投顾总监陈龙表示,“对债券投资来说,最大的风险有两个,一是信用风险,二是利率风险,通过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相关基金就可以对冲利率风险了。”

和股指期货一样,国债期货也是一个新的金融衍生工具,它是否会带来新的风险?德圣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江赛春认为,虽然目前公募基金具体如何参与国债期货的细则还没有公布,但从今天发布的《指引》中就可以明显感受到监管层对风险防控的重视。

《指引》中明确规定,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开放式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封闭式基金、开放式指数基金(不含增强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并规定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从长远来看,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有助于提高债券基金的流动性和降低业绩波动的可能性。”数米基金研究中心主管王炜表示。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