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的推进带来了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到2012年,第一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经下降到约10%,工业化基本实现。同时,城镇化过程中还存在着建设粗放、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如何看待和应对这些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社科院农村所农村宏观经济室副主任李国祥。
城镇化存在三大问题
记者:如何看待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成就和问题?
李国祥:自1996年以来,我国城镇化进入加速阶段,每年新增城镇人口约2000万人,年均城镇化水平提高近1.5个百分点。2012年,我国城镇人口已经超过7亿人,城镇化率达到52.6%。根据国际经验,当一个国家或地区城镇化率处于30%到70%之间时,城镇化速度相对比较快。据此可以判断,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我国城镇化率还将快速提高。
衡量城镇化水平的基本指标是城镇人口在全社会人口中的比重。但如果只让农民进城而不让农民转变为市民,这样的城镇化是一种不彻底的城镇化。当前,由于建设的需要,一些农民已经失去土地,但仍未能成为市民,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问题突出。很多城镇建设比较粗放,城镇建设注重征地造城,卖地搞房地产开发,而对于居民必需的菜市场等公共设施建设既没有投入,也不给合法的建设用地。一些城镇注重引进工业项目、搞工业园,而公共绿地建设严重不足,城镇生态系统缺陷大、环境差。其二,城镇化体系不够合理。大型城市“城市病”越来越突出。一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乏力,缺乏有竞争力的产业,对转移人口的吸引能力不强。其三,一些城镇公共服务意识比较淡薄,不少城镇对常住居民提供差别化公共服务,特别是在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方面尤为突出。
记者: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实现路径何在?
李国祥:我国新型城镇化道路应由过去的制约外来人口融入到城镇向积极稳妥地将转移人口市民化转变,城镇建设和发展由过去的粗放方式向集约化转变,城镇由过去的过分注重经营城市向服务市民转变,城镇政府公共服务由过去的只面向户籍人口向覆盖到全部常住人口转变,最终使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并形成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城市群的科学合理体系。
城乡二元体制是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最大制约。因此,我国城镇化还是主要解决农民如何“市民化”和融入城市的问题。农民进城,其对土地的放弃与否要尊重自身意愿。农民进城后最难的首先是就业问题,其次是住房问题,还有子女教育问题,而不是仅仅解决一个户口。
不应把粮食安全与城镇化对立
记者:快速城镇化过程中,耕地保护难度加大,如何既保证建设用地,又保护耕地红线?
李国祥:城镇化势必要合法地占用农村土地。根据《2012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2012年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42.91万公顷,其中耕地25.94万公顷。毫无疑问,建设用地中有相当一部分基于满足城镇化发展需要。我们不要把粮食安全跟房地产或者建设用地对立起来。目前,一些地区存在着极端的认识,误以为一个地方发展不起来,是因为粮食生产占地太多了。城镇化不是尽可能地多占地,而是把土地集约高效地利用起来。按这个思路,建设占地与保护耕地两者并不矛盾。城镇化改善人们居住条件,进行国土整治,可以把过去低效利用的土地开发整治出来,变成高标准农田。
中小城市吸引力亟待提升
记者:当前城镇化的空间布局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如何优化布局?
李国祥:我国城市发展还不协调,特大城市对农村劳动力吸收能力较强,但小城镇缺乏吸引力。从发展经济学来讲,农民进城务工,一靠推力,二靠吸引力。如果城镇缺乏吸引力,农民不愿意进去,产业就无法发展。特别是第三产业,其发展的前提条件就是人口达到一定的集聚规模。这就需要我国的城市协调发展,使中小城市具有对人口的吸引力。相应来说,要使功能布局合理,需要在经济增长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有所突破。推进城镇化,主要应从城镇布局和城镇管理等多方面来解决部分城市人口过分集中而部分城镇无法让外来人口融入的问题。对于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小城镇,常住人口达到城市规模的,要通过行政区划调整,让已经城镇化的农村转变为城市,以便更好发挥城市功能。